线上买球(中国)有限公司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通知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推动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促进我校科技水平的整体提高,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围绕我校学科发展优势与特色,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吸引、凝聚、培养高水平的科研团队,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为我区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有关问题提供科技支撑和实验基地,不断提高科技人才的培养能力、科技资源的共享水平和科技创新及应用能力。
第三条 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以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和实验条件,使其逐步发展成为能代表我校及自治区学术水平、实验水平、管理水平的实验研究基地。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实验室以学校为依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实验室实行宏观管理,指导和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运行管理。
第五条 实验室实行学校指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实验室成员由8-12人组成。实验室主任由学校组织申报的重点实验室项目,且通过项目立项认定的实验室负责人为实验室主任。对任职期间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主任,应酌情予以调整。
重点实验室主任任职条件
一、本学科领域知名带头人;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管理水平和凝聚力;
三、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第六条 重点实验室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高水平人才培养工作。
二、组织承担国家各级各类科研任务,尤其是国家、自治区重大(重点)科研任务。主动承担与国家、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联系的应用型科技项目。
三、培植科技成果,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技奖励,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申报专利,出版学术专著等;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基础研究类重点实验室每年应有一定数量的高质量学术论文。
四、凝练研究方向,凝聚科技队伍,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建设一支水平高、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创新团队。
五、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努力扩大重点实验室的学术影响力。
第三章 运行与管理
第七条 重点实验室要把人才培养,特别是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建设和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作为重要任务。
第八条 重点实验室应当结合自身特点,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强产学研的联系与合作。
第九条 重点实验室应统筹制定科研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案,有计划地实施科研仪器设备的更新改造。重点实验室应保障科研仪器设备的高效运转和开放共享,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数据共享。
第十条 重点实验室应当重视和加强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重视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
第十一条 重点实验室应重视科学普及,若条件允许应向社会公众特别是学生开放。
第十二条 重点实验室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重点实验室完成的论文、专著、软件、数据库等研究成果均应标注重点实验室名称。
第十三条 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装置等物品的采购,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由国资处统一进行采购。大型仪器、设备和装置的采购以及基本建设应采取招投标方式进行。重点实验室相关资产纳入学校统一管理。
第四章 遴选程序
第十四条 重点实验室以项目形式申报,采取团队申报、专家评审、学校审批的方式产生。
第十五条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实验室,填写《线上买球(中国)有限公司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项目申请书》,报学校科技处。
第十六条 科技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组织专家召开评审答辩会,由实验室主任汇报与答辩。专家组根据申报材料和现场答辩情况对实验室建设计划、预期目标的可行性以及科研的基础条件,提出拟资助重点实验室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第十七条 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正式发布获资助的重点实验室名单,并由实验室主任签订科研计划任务书或研究项目合同书。
第五章 支持方式
第十八条 重点实验室资助期限为四年,资助经费一次核定,分年度下达,实行预算管理。学校财务设立专门账户进行经费管理,由实验室主任支配使用。资助经费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主要用于改善研究条件、探索性研究与试验、学术交流、论文发表等。
第六章 考核与评估
第十九条 科技处对重点实验室进行考核、评估。
第二十条 考核目标
重点实验室在支持期内完成下列科研任务:
一、新增主持国家级研究项目2项以上或省部级项目4项以上;
二、实验室年均研究经费达8万元以上;
以上项目须以线上买球(中国)有限公司为第一主持单位且团队成员为第一主持人。
三、实验室成员发表SCI/EI检索论文5篇以上;
以上成果须以线上买球(中国)有限公司为第一完成单位且团队成员为第一作者。
四、主办两次学术会议。
第二十一条 科技处从具备条件的重点实验室中遴选、推荐自治区和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执行,由科技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