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对学校及所属部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
(三)对学校及所属部门发展规划、重大措施以及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四)对学校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对校内各部门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五)对学校固定资产采购、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六)对各类科研项目经费以及其他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七)对学校基本建设、修缮工程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组织招标项目控制价编制。
(八)对学校及所属部门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九)对学校处级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十)协助学校领导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十二)负责委托审计项目的招标、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内部审计档案建设与管理工作。
财务审计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学校预算执行和财务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二)负责对校内各部门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三)负责对学校处级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四)负责对各类科研项目经费以及其他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五)对学校及所属部门固定资产采购、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六)对学校及所属部门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七)负责委托中介机构审计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并对审计结果进行复核;
(八)负责财务审计资料的整理、归档、保密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专项审计和相关工作。
基建审计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起草基建维修工程审计的有关制度。
(二)对基建和修缮工程项目预算进行审计,组织招标项目控制价编制;
(三)对基建和修缮工程合同审签及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四)对基建和修缮工程项目全过程进行审计;
(五)对基建和修缮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
(六)负责社会审计机构的招聘工作;
(七)负责委托中介机构审计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并对审计结果进行复核;
(八)负责基建维修工程审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