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2日下午3:00,第十二党支部进行第11次集体学习。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孙国权书记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会暨党总支书记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关于规范共产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接着进行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讨论。郝喜凤书记主持会议。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学习现场
一、学习主题
1、学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手册》——第四编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
2、传达学习呼和民院党发【2016】19号文件《关于以“坚持‘六个一’、争当北疆先锋”为载体 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
3、传达学习《孙国权书记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会暨党总支书记经
验交流会上的讲话》精神
4、传达学习《关于规范共产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办法》
5、学习《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6、学习讨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二、学习形式
集中学习、专题讨论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学习的有郝喜凤、阿荣其其格、王泽辉、祁根锁、乌力吉巴雅尔、特木其、包桂英、李巴特尔、吉茹嘎、雷旭平,共十人。馆领导班子、支部委员、支部书记都参加了学习讨论。
四、学习成果
会上郝喜凤书记首先传达了近期学校党委和机关党总支几次会议的精神,接下来按会议安排逐项进行学习和讨论。每位党员在会前根据学习安排逐句学习了条例,会上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进行了激烈讨论,部分成员还结合“两学一做”进行了体会交流。
大家认为,党内问责制是中国共产党自身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从修订出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到建党95周年之际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中央一步一步箍紧制度笼子,不断激发制度治党的强大力量,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作为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健全了党内问责制度建设,对于纯洁党的队伍、凸显党的先进性、维护党的威信、保障党的事业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祁馆长就贯彻落实问责条例,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体党员干部要继续学习领会,通过学习准确把握条例的四大特点,深刻领会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唤醒对责任的敬畏之心。二要提高认识,压实责任。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既做到自身担当担责、廉政勤政,还要管好下属,促进忠诚履职、干净干事;要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体现到工作里、传导到下一级,全面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三要依规从严,强化问责。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用好问责这一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让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及时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
会议还对进一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提出了明确要求。
党支部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