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助力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就学和就业,按照自治区总工会和自治区教育厅工作要求,学校工会、招生就业处定于近期联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困难职工家庭子女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关要求、2023年中央财政职工困难帮扶资金项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帮扶资金项目申报与执行工作,以及困难职工入户走访工作与困难职工家庭生活状况预警监测工作,深入了解困难职工家庭在子女就学、就业中的困难和需求,切实发挥工会组织、党政部门、各学院作用,充分整合资源、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拓展服务渠道,打造“助学帮扶一学习实践一就业援助”全链条服务体系,以切实有效的举措助力困难职工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尽快实现就业。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0底至11月底。三、活动对象 (一)阳光就业援助对象
1.全校各级工会建档立卡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2.外省工会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在内蒙古求学的高
校毕业生;
3.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21修订)》认定条件的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024届高校毕业生。
(二)金秋助学帮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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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级工会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家庭在校子女;各级工会
根据工作实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四、活动内容 (一)全面摸清需求底数
各级工会要按照《关于开展困难职工家庭生活状况监测预警和预防返困集中行动的通知》要求,对在本级工会建档立卡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开展集中入户走访工作,精准了解家庭状况、专业方向、就业状态、就业意愿、援助需求等情况。
各级工会要对外省工会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在内蒙古求
学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认定条件的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4届高校毕业生做好实名制摸底和就业需求调研。
各级工会组织与学校总工会、招生就业部门、各学院要加强数据比对与交流合作,要依托工会线上平台,健全完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就业援助和助学帮扶实名制档案,并根据工作进展及时更新档案信息,做到底数清、需求明、措施实,实现“一人一档”“一人一策”。
(二)开展勤工俭学与公益岗位项目设置
在摸清底数与需求基础上,工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对在档困难职工子女及在内蒙古求学困难高校毕业生开展勤
工俭学项目与工会公益岗位项目,在校困难职工子女寒暑假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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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入户调查、户外劳动者站点服务等工作中安排勤工俭学岗
位;各类困难高校毕业生可参照工会社会化工作岗位人员待遇在各级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等服务阵地安排相应岗位帮助渡过待业期。各级工会要积极探索储备工会帮扶资金中的技能培训、职业介绍补贴等项目,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人力资源机构合作,提供定向就业援助。
(三)共同做好助学帮扶工作
全校各级工会、招生就业处、各学院要从实际出发,拓展思路,
开展多种形式助学帮扶工作。
联合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引领。要广泛开展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宣传教育,组织“弘扬劳模精神促进职业发展”劳模公益直播课和劳模工匠进校园等活动,发挥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把劳动教育与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相结合,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就业观。
共同加强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助学帮扶。各级工会、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部、各学院积极推动工会助学活动与国家助学体系相结合,有效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解除后顾之忧。各级工会要用好用足两级财政专项帮扶项目资金,落实好子女助学项目、开展好“金秋助学”活动。
对接探索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各地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等工会服务阵地作用,整合优质职业技能培训社会机构力量,为有需求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动手实践、劳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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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等学习机会。加大新职业、紧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结合教育部“宏志助航计划”,坚持目标导向,结合专业特色和学生求职意向,积极整合资源,提供职业规划、技能培训、实习实践,精准服务学生就业需求。
(四)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各级工会、高校要切实发挥好各自优势,通过多种渠道共同
做好高校毕业生精准就业援助。
一是做好线下精准推送,要积极探索建立常态化合作模式,开展定向岗位对接。动员国有企业、劳模企业、爱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为毕业生提供培训、实习、见习、就业机会。
二是提供线上就业服务,在全国工会就业服务平台(微信
“IE就业”小程序)、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 www.ncss.cn/)、内蒙古总工会“云招聘”平台、内蒙古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开设招聘活动专场专区,推广运用直播带岗、远程面试等线上招聘模式,促进毕业生和岗位精准有效对接。
三是统筹做好线上线下全过程实名制就业服务,依托内蒙古
总工会“云招聘”平台,为有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和招聘企业提供实名制就业服务。学校总工会对各级工会、各学院实名制摸底的高校毕业生开展一对一实名制就业服务,并开展线上专场专区招聘,以及线下校园宣讲、参访企业等活动。
四是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鼓励参与“特岗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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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城乡社区专项计划”“大学生乡村医生
专项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
(五)鼓励支持创新创业
营造良好创业氛围,发挥创业对就业的带动作用,鼓励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进行网络创业、返乡创业。通过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筛选一批基础条件好、市场前景广、发展潜力大、科技含量高的创业项目,帮助对接政府、企业资源,提供资金、场地等方面支持,邀请创业专家、劳模工匠提供创新指导、产品孵化以及成果转化等服务,落实好创业扶持政策。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实施
全校总工会、招生就业处和各学院要紧紧围绕全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面临的形势,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聚焦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全力以赴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专题部署推动,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政策宣传,做好制度保障
全校各级工会、招生就业处和各学院要密切配合,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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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梳理教育资助、促进就业等相关政策规定,充分运用校园讲座、媒体平台开展政策讲解和活动宣传。要与人社、民政等部门加强对接,做好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档案数据比对,推动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纳入国家助学体系和就业援助体系,推动政策落实。
(三)强化统筹协调,提供全流程精准服务
全校各级工会要依托全总线上就业服务实名制档案做实做好实名制摸底与服务跟踪工作。要充分发挥工会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以公益活动、购买服务等方式,与社会服务机构开展多元化合作,为困难职工子女提供精准化就业助学服务。
(四)完善援助档案,做好统计总结
学校总工会要在全国工会就业服务平台(微信“工E就业”小程序)及时补充完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就业援助和助学帮扶实名制档案。各高校要在10月20日前完成实名制摸底表统计工作(附件1),发送至自治区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邮箱。全区各级工会、教育部门合力在9月底至11月底,持续对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开展援助帮扶,并及时更新档案数据。11月底,对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助学、就业状态进行回访,做好活动成果总结评估工作。11月30日前各盟市工会将活动总结及各统计表(见附件 2、3、4)报送自治区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邮箱。
阳光就业联系人
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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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招生就业处 王慧东
联系电话:13337125896
附件:1.高校实名制摸底统计表
2.工会在档困难职工就业援助公益岗位统计表
3.2023年阳光就业行动统计表
4. 2023年金秋助学活动统计表
工会办公室 招生就业处
2023年10月18日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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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学院实名制摸底统计表
所需就业服务类型
就业 |
|
创业 |
简历 |
心理 |
法律 |
咨询 指导 |
服务 |
咨询 |
咨询 |
|
困难认定
就
业
(
需要的服务项目填1,不需要的服务项目填0)
号 学生姓名 别 龄
届别 联系电话 学校名称 学历
专业 别困难、
比较困难、
一般困难)
行业/ 意向 一对一
岗位 地区 岗位 社会
推荐 实践
所在工会
在档困难职工子女姓名
身份证号 勤工俭学需求 公益岗位需求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编号 项 目 数量
A 省(区、市)共有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人)
B 其中初中毕业生(人)
C 其中高中毕业生(人)
1 D 其中高校应届毕业生(人)
E 其中高校往届毕业生(人)
F 无就业帮扶需求(人)
G 需要就业帮扶(人)
2 A 共为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实习见习机会(人次)
二 A 向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就业技能培训(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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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帮助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次)
编号 项 目 数量
A 共举办就业招聘会等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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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提供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就业岗位(个)
运用国有大中型企业、劳模企业、社会爱心企业及政府公益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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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资源,为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就业岗位(个)
A 共为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创业指导(人次)
B 提供创业培训(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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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提供小额担保贷款(人次)
D 提供小额担保贷款(万元)
7 A 共帮助落实对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的就业扶持政策(人次)
8 A 共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实现就业(人次)
A 共资助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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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发放求职补贴(万元)
10 A 帮助异地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实现就业(人次)
填报说明:1.编号1-9项统计本地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情况。
2.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编号 项 目 合计
A 2023年助学活动共筹集资金(万元)(A=B+C+D+E)
B 其中各级党委、政府资助(万元)
1 C 其中社会捐助(万元)
D 其中各级工会投入(万元)
E 其中其它方面筹集(万元)
A 2023年助学活动共发放助学款(万元)(A=B+C+D)
B 其中小学和初中阶段(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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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其中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万元)
D 其中大专及以上(万元)
A 2023年助学活动中共资助困难职工子女(人)(A=B|C+D)
B 其中小学和初中阶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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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其中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人)
D 其中大专及以上(人)
A 开展助学相关的职工困难帮扶项目(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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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涉及资金(万元)
A 为在读困难职工子女勤工俭学和社会实践联系单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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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提供岗位(个)
填报说明: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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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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