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公室 http://nmgskghw.nmgnews.com.cn/system/2019/09/10/012773771.shtml
为迎接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更好地回顾总结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内蒙古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2019年度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红色百年内蒙古”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对象
本次招标面向党政管理部门、高校、党校(盟市级以上)、社科院、社科联和社科研究基地。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二、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发挥自治区社科规划示范引导作用,更加深入地思考和回答内蒙古发展历史、取得的成就和宝贵经验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着力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应用对策价值和历史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三、招标选题和资助额度
本次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3个课题研究方向,申请者可设计具体的研究题目,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万元左右。
1.1947年前的内蒙古,重点研究和回答“内蒙古自治区是怎么来的”这一重大问题
2.1949——1966年的内蒙古,重点研究和回答“模范自治区是怎样确立和发展的”这一重大问题
3.1978年至今的内蒙古,重点研究和回答“如何继续呵护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这一重大问题
四、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投标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首席专家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
2.首席专家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3.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五、具体要求
1.投标责任单位和首席专家要严格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各申报单位要从首席专家条件、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组建和课题内容论证、责任单位情况等方面进行详细审查,合格者予以上报。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果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
2.招标选题为研究方向,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不能宽泛,要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特别是子课题设计不能大而全,要抓住几个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数量一般不得超过3个。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如果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3.课题完成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
4.课题结项成果为出版1本专著(需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同意后出版)、3篇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理论文章(其中1篇要在《光明日报》刊发)。
5.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重大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和刻录电子版《重大项目申请书》的光盘1张。申请书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
6.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25日,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内蒙古党委宣传部1204办公室)。
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0471—4812714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2019年9月10日
按照以上通知要求,申报者请于9月23日将申报材料送到科技处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