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国有资产管理,健全机构,明确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有效地发挥资产应有的效益,同时,为实现国有资产网络化管理打基础,学院决定,以部门为单位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小组。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小组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的二级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本部门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以及研究制定相关制度等事宜,具体职责另行规定。 二、各系(部)、处要高度重视,要有一名部门领导牵头,由教研室负责人或相应科室负责人组成国有资产管理小组(一般3至5人组成)。同时,选拔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工作认真负责,相对稳定的人员为本部门国有资产专职管理员。 三、专职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国有资产的建账、登记、入库、管理等具体事宜。具体职责另行规定。 四、各行政部门确定1名专职管理员,各系(部)根据《关于确定各系实验室名称的通知》(呼和民院院字[2012]87号)确定的实验室为单位确定专职管理员。 五、各系(部)、处于11月10日前将确定的国有资产管理小组及专职管理员以本通知附件1、2的形式(加盖部门公章)报到国资处。 附件1:XXX系(部)、处国有资产管理小组名单 附件2:XXX系(部)、处国有资产专职管理员信息表 线上买球(中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