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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院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2018年11月12日 15:05  点击:[]

 

呼和民院院字[2015]99号

各系(部、处、中心):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以及《线上买球(中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的使用,达到实时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管理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15年度全院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现将2015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决定成立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以及在清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

组长:阿拉坦仓

副组长:海泉、郭雪林

成员:各系、处、中心分管领导、资产管理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朝鲁门。

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清查工作。

二、内容和范围

(一)清查内容

1、各部门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卡片是否与实物相符、存放地点、使用人是否与资产管理系统一致;

2、固定资产条形码是否已粘贴;

3、是否按照《线上买球(中国)有限公司教学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呼和民院院字[2015]35号)的要求建立了仪器设备档案。

(二)清查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的范围为截止目前学院所属各部门所有固定资产,包括在账和不在账的。

三、时间要求

本次清查于2015年12月13日开始截至2016年4月15日。

(一)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27日,完成党务、行政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

(二)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4月15日,完成各系部、教学辅助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

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

四、清查步骤

本次清查采取先由各部门自查,国有资产管理处实地清查核实的方式进行。

(一)各部门通过资产管理平台自行打印本部门《固定资产分户明细账》,以账对物,以物对账,对本部门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对;按照《线上买球(中国)有限公司教学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呼和民院院字[2015]35号)的要求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各部门自查完成后,备好固定资产明细表、盘盈盘亏表、待处置固定资产明细表和仪器设备档案材料。

(二)国有资产管理处到实地清查核对。

五、工作要求

本次清查工作是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一项常规工作,也是迎接新建本科院校合格评估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国有资产管理处做好相关工作。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成立本部门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了解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要求,集中人力认真落实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清查工作。

(二)各部门要统筹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在清查过程中,各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向清查工作办公室反映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对于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建章立制,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附:2015年度全院固定资产清查时间安排表

特此通知。

                                           线上买球(中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日

2015年度全院固定资产清查时间安排表

序号

部门

清查日期

序号

部门

清查日期

1

党委办公室

2015.12.14

(上午)

19

外语系

2016.3.16

(全天)

2

组织部统战部

2015.12.14

(下午)

20

传媒系

2016.3.17

(全天)

3

宣传部

2015.12.15

(上午)

21

教育系

2016.3.18

(全天)

4

纪委、监审处

2015.12.15

(下午)

22

音乐系

2016.3.19

(全天)

5

团委

2015.12.16

(上午)

23

体育系

2016.3.21至

2016.3.22

6

工会、老干部处

2015.12.16

(下午)

24

美术系

2016.3.23至

2016.3.24

7

院长办公室

2015.12.17

(全天)

25

管理系

2016.3.25

(全天)

8

教务处

2015.12.18至

2015.12.19

26

经济系

2016.3.26

(全天)

9

科技处

2015.12.21

(上午)

27

法律系

2016.3.28

(全天)

10

学生处

2015.12.21

(下午)

28

数学系

2016.3.29

(全天)

11

就业指导中心

2015.12.22

(上午)

29

计算机系

2016.3.30至

2016.3.31

12

人事处

2015.12.22

(下午)

30

环境工程系

2016.4.1至

2016.4.2

13

财务处

2015.12.23

(上午)

31

马列教研部

2016.4.4

(上午)

14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12.23

(下午)

32

图书馆

2016.4.5

(全天)

15

保卫处

2015.12.24

(上午)

33

学报编辑部

2016.4.6

(上午)

16

后勤管理处

2015.12.25至

2015.12.26

34

网络中心

2016.4.7

(全天)

17

蒙古语言文学系

2016.3.14

(全天)

35

民族教育研究中心

2016.4.8

(上午)

18

汉语言文学系

2016.3.15

(全天)

36

翻译研究中心

2016.4.8

(下午)

上一条:国有资产管理处2016年工作要点 下一条:关于办公设备及耗材实施协议供货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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