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37号)精神,现将开展我校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申报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数量
(一)特培学员重点围绕以下领域内推荐:
1.工程、教育、卫生、农牧业等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领域中的急需紧缺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
2.科技研发和自主创新重大工程项目中的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
3.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专业领域中的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
4.其它专业和领域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
(二)选拔数量:2021年度全区区外培养学员40名。我校可推荐名额为1-2名。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少数民族,身心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或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培养方式
特培学员由自治区统一派出赴区外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国内一流企事业单位进行培养学习,培养期限为1年。
四、推荐办法
1.请各部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的通知》(附件1)有关要求,做好本次推荐的宣传和组织工作,根据本部门学科及专业建设需要和青年教师培养需求,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人选。
2.各部门将推荐报告及推荐人选填写的《少数民族特培学员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2),《2021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学员汇总表》一份(附件3),身份证、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整理齐全装订成册,于3月23日前报送至人事处410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imnc.edu.cn。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的通知
2.少数民族特培学员申报表
3.2021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学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