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人选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147号)要求,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围绕完成好“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聚焦“高精尖缺”人才,根据我区经济、科技、教育、社会、发展需要,以自然科学为主,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学术、技术领域,特别是重点学科、优势领域和高新技术产业中,选拔培养一批不同层次的优秀中青年学术技术人才。自治区副厅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参加选拔培养。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予推荐。
二、申报条件
(一)所有层次申报人员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民族团结,坚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良好的专业精神、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二)一层次申报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术、技术能力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具有相当的知名度;二层次申报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术、技术能力在自治区处领先地位,具有一定影响力;三层次申报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各自学科领域里有较高学术造诣和技术水平,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三)一、二层次申报人员应为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研究的,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能准确把握本学科领域国际、国内发展方向、学术思维活跃,研究成果显著;
2.从事应用技术研究和科技开发工作的,有发明创造和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能力,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学术造诣深厚,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力,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四)三层次申报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长期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研究、应用技术研究、社会科学研究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本领域有发明和创造,具有较大培养前途和发展潜能。
三、申报程序
按照逐级推荐要求,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所在部门审核推荐,推荐部门须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学校组织评议、研究和公示后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
四、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一层次人选3名、二层次人选10名,三层次人选30名。各部门只可推荐一层次、二层次人选各1名,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三层次人选推荐名额不限。
五、有关要求
请各部门于10月7日下班前将推荐报告、廉政意见(由党总支出具)、《2023年自治区“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人选申报表》(纸质一式3份)、《2023年自治区“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须装订成册,加盖部门审核人章(或签名)和部门公章)等申报材料一并送至人事处(办公楼410室),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imnc.edu.cn)。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人选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2.2023年自治区“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人选申报表
3.2023年自治区“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
(附件见协同网)
人事处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