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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聘用工作的通知
2023-07-20 19:57  

各部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聘用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11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45号)要求,开展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根据自治区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岗位数要求,2023年我校可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2名。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坚定的理想信念;

2.坚持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崇高的职业道德;

4.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业绩突出;

5.具备坚守科研诚信,规范科研行为,遵守科学伦理,履行社会责任的职业操守。

(二)其他条件

现聘在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满6年或现聘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满2年,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竞聘二级岗位。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深厚,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区内该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骨干;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区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区内领先水平或国内先进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牧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有较高学术造诣,成绩显著,对社会发展和科学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区内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骨干。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突出贡献。

5.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国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区内外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区内同行所公认。

6.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三)破格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现聘在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聘用二级岗位。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入选者;

4.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5.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

6.科技成果国家级奖额定获奖人员,或科技成果自治区(省部)级一等奖额定获奖人员,或社会科学成果国家级、自治区级一等奖获得者;

7.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国内同行专家公认以及获国内本行业最高奖项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关事项

(一)申报时限

申报人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年限,业绩、成果、奖项等获得时间,在职在岗时间,材料申报时间均截至2023年7月24日。

(二)申报材料

请各部门将推荐报告(签字盖章)、《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申报表》(附件2)(一式4份)《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选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所有支撑材料(装订成册,1份)报送至人事处(410室),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imnc.edu.cn)。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部署,做好审核把关,严格对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附件1)规定的申报条件,按程序组织申报。对在申报推荐过程中滥用职权、弄虚作假、违规操作、违规申报、以权谋私的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

2.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申报表

3.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选汇总表



   人事处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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