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保有哪些险种?
五险两金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补助、大额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两金:职业年金、公积金。从2019年12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本级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但所享受的职工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标准保持不变。
2.学校职工缴纳的是哪个统筹地区的社保?
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在编人员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合同制人员参加呼和浩特市职工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所有人员均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所有人员均参加呼和浩特市失业保险。
3.社保费缴费比例是怎样的?
养老保险(事业养老/企业养老):个人8%,单位16%
职业年金:个人4%,单位8%
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个人2%,单位7.3%
大额医疗:每人每年100元,全部由单位承担
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4%
工伤保险:单位0.2%
失业保险:个人0.5%,单位0.5%
4.如何确定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是按照社保局、医保局每年下发的通知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确定的,社保费=社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5.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6.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范围是哪些?
分为三类:①公务员;②“参公”单位工作人员;③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7.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之后,退休收入从哪里来?
退休后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两部分,其待遇直接与缴费数额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养老金由自治区社保局每月18-26日期间发放,教职工在职期间缴纳的职业年金分为单位缴纳8%和个人4%,教职工退休后单位和个人缴纳的职业年金都进入个人账户,按照比例和年限每月发放。
8.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在2014年9月30日前未缴费,如何在养老待遇中体现这段工作经历?
在2014年9月30日前未实际缴费期间的连续工龄可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工人身份入口的未聘干转岗在编人员需要一直缴纳养老保险),并有对应的视同缴费指数和公式以计算该期间的养老金待遇。
9.退休后还用缴纳社保费吗?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达到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办理退休后,就不用再缴纳社保费了。
10.职工出现什么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11.发生工伤后,什么时限申请工伤认定?
我校教职工发生工伤的,当事人(或其亲属)应立即拨打工伤保险处电话0471-5181233进行备案,然后再打4679327并向所在部门以及学校说明情况,由学校、部门、个人共同准备材料于1个月内向工伤保险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2. 什么是异地就医?
异地就医是指去参保地以外的城市就医购药。跨省异地就医需要先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后再就医。
异地就医备案渠道有线上和线下两种。线上办理使用微信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进行自助备案;线下办理凭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选择我区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具体可参照人事处网站关于异地就医办理程序)